2026年5月28日,《河北省现代商贸物流发展促进条例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,将于7月1日施行。该条例从基础设施、数据共享、融资工具等方面,为供应链金融在商贸物流领域的规范发展明确了政策方向。
夯实物流与信息基础。条例提出推进多式联运“一单制”、物流数据开放共享及标准化托盘应用,支持建设公共信息平台与智慧物流“大脑”。货物全流程可追踪、权属更清晰,为存货融资、仓单质押等业务创造可信条件。
明确动产质押融资路径。条例引导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基于存货、仓单、订单等的动产和权利质押融资,鼓励保险机构创新产品,建立供应链金融风险共担机制,为银行、保理、担保等机构提供地方性法规依据。
释放重点场景产融需求。支持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与金融系统对接;推动跨境电商物流基地完善结算功能;鼓励制造业与物流企业共建数智化平台,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。
健全风险与数据支撑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参与风险共担,省级物流产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,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与物流数据市场化流通有助于降低信息不对称。
